隆化县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服务指南

2019-06-11 17:33:37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服务指南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审批机关:隆化县气象局

承办部门:隆化县气象局办公室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378项;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20号令)第十五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21号令)第二章第七条——第九条;

《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一条;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市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2〕180号)第226项。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十部门联合发文《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冀气发201649 号

 

审批权限:隆化县范围内(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的矿区、旅游景点,建(构)筑物投入使用后需要单独安装防雷设施的场所,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四类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办理程序:受理—委托中介机构出具《设计技术评价报告》(受理后的技术性服务)—审核—审批—决定(发证)

申请条件:

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2.雷电易发区的矿区、旅游景点。

3.建(构)筑物投入使用后需要单独安装防雷设施的场所。

4.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申请方式:到隆化县气象局办公室领取书面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申请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三)设计单位的资质证和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电气类,盖红章);

(四)总规划平面图;

(五)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一套:①电气设计说明;②基础接地及总等电位连接平面图;③屋顶防雷平面图;④供配电系统图;⑤信号系统防雷设计图;⑥四至图;⑦立面图;⑧均压环接地设置图。

受理条件:

1. 符合申请条件。

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 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办结时限: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不含委托中介机构出具设计技术评价的时间)。

领件要求:

1、需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理通知书;

2、领件地点:隆化县气象局一楼

咨询电话:0314-7060206

投诉电话:0314-7063968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服务指南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审批机关:隆化县气象局

承办部门:隆化县气象局办公室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378项;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20号令)第十七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21号令)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一条;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市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2〕180号)第226项。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十部门联合发文《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冀气发201649 号

审批权限:隆化县范围内(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的矿区、旅游景点,建(构)筑物投入使用后需要单独安装防雷设施的场所,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四类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办理程序:受理—施工后委托中介机构防雷检测出具《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报告》(受理后的技术性服务)--审核—审批—决定(发证)

申请条件:

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
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2.雷电易发区的矿区、旅游景点。

3.建(构)筑物投入使用后需要单独安装防雷设施的场所。

4.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申请方式:到隆化县气象局办公室领取书面申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申请材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复印件(需提供单位加盖红章);

3.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

受理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

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 出具《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办结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包括委托中介机构防雷检测出具《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报告》的时间)。

领件要求:

1、需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理通知书;

2、领件地点:隆化县气象局一楼

咨询电话:0314-7060206

投诉电话:0314-706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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